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