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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