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章 收押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章 收押 第十三条 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3-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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