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章 检察监督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章 检察监督 第四十一条 看守所应当教育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严守纪律,向人民检察院报告监管活动情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3-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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