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