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第四十二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发生职业病。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