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矿山的爆破作业和爆破材料的制造、储存、运输、试验及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6-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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