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医师违反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0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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