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一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应当结合任务需求,合理设置科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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