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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