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六十五条 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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