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八条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