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