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