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保障体系,加强应急通信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广播安全畅通。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