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第二章 耕地保护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第二章 耕地保护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用养结合与建管并重的原则,健全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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