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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