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