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社会优待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社会优待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关系变更、户口迁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询问,并依法优先办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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