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六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