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七条 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人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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