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六十五条 国家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