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