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章 社会服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章 社会服务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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