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信用记录制度。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