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航标附近设置可能被误认为航标或者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灯光或者音响装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