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二章 航道的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二章 航道的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航道发展规划应当依据统筹兼顾、综合利用的原则,结合水利水电、城市建设以及铁路、公路、水运发展规划和国家批准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