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鼓励和保护在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原则下,开发利用航道,发展水运事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