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四章 航道养护经费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四章 航道养护经费 第二十五条 专用航道的维护费用,由专用部门自行解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