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二章 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二章 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 第八条 中国籍船舶的船长应当由中国籍船员担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