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第五章 检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第五章 检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检验人员执行检验任务或者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