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国籍船舶上应持适任证书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