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有关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上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直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