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擅自进行临床试验的,对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