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 管辖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 管辖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