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 管辖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 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