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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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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 管辖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 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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