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四章 计量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四章 计量监督 第二十一条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