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