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六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六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三十八条 进境供拆船用的废旧船舶,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发现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病虫害的,作除害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