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六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六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三十四条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抵达口岸时,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发现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病虫害的,作不准带离运输工具、除害、封存或者销毁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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