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
第四章 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 · 第二节 陆地国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 第四章 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 第二节 陆地国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为保持陆地国界清晰可视,国家可以在陆地国界内侧开辟和清理通视道。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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