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