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律 发布日期:2011-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