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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