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的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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