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四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以及向我国出口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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