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四十六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可以对部分食品实行指定口岸进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