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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