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章 经济 · 第四节 民用航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章 经济 第四节 民用航空 第一百二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提供条件和采取措施,以保持香港的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的地位。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