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章 经济 · 第三节 航运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章 经济 第三节 航运 第一百二十六条 除外国军用船只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经中央人民政府特别许可外,其他船舶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进出其港口。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